yd2221云顶冰箱及常用加热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yd2221云顶冰箱及常用加热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校实〔2017〕21号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创建平安校园,根据《yd2221云顶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规定(试行)》(校实〔20164号),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验室使用的冰箱,包括存放化学品的冰箱、存放生物制品的冰箱以及存放实验用食品的冰箱等。

    第二条 实验室常用加热设备包括:烘箱、箱式电阻炉(马弗炉)、高温管式炉、电吹风、电炉、加热浴锅(水浴、油浴等)等。

    第三条 实验室冰箱及常用加热设备(简称冰箱及设备,下同)采用谁使用、谁负责及分级管理的原则。使用人(必须为本校教职工)对其使用的冰箱及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实验室用房负责人对所辖实验室内的冰箱及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系、所、中心负责人对所辖实验室内的冰箱及设备的使用安全全面负责;学院、部门对所辖实验室内的冰箱及设备的使用安全全面负责;安全环保办公室对全校冰箱及设备的安全实验情况进行监管。

    第四条 各级单位和师生员工要提高实验室安全意识,加强冰箱及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杜绝违规操作。

第二章 实验室冰箱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第五条 各实验室购买冰箱(冰柜)时必须填写《yd2221云顶冰箱(冰柜)使用承诺书》,经学院和安全办审批同意,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后,按照学校规定实施采购、验收、入账和报销等工作。

    第六条 冰箱应放置于实验室通风良好处,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气体钢瓶和废弃物堆放在冰箱上方及附近。

    第七条 存放易燃、易爆、低闪点、易挥发等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使用防爆冰箱,并指定专人(本校教职工)负责冰箱的日常管理,制定安全使用规程并张贴于醒目位置,列出所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清单,并为存放的危险化学品配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第八条 冰箱内存放化学品的容器必须密闭良好, 不得在冰箱内混放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品。

    第九条 冰箱内存放化学品应遵照上固下液的原则,防止上层液体化学品泄漏后污染、沾污下层化学品,液体化学品应采取防流散措施。

    第十条 冰箱内严禁存放食品、饮料、饮用水等,如果冰箱内储存的食品、饮料、饮用水为教学、科研实验原料,实验室负责人应提交相关说明,经学院、安全办审批、备案后方可使用。

存放教学、科研用食品、饮料、饮用水的冰箱,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

    第十一条 使用人应加强对冰箱的日常巡检(包括密封条、风扇、压缩机、结霜等),如遇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 实验室原则上禁止使用非防爆冰箱存放化学品,若一定要使用非防爆冰箱存放化学品,则必须进行非防爆冰箱存放化学品安全评估,填写《yd2221云顶实验室使用非防爆冰箱存放化学品申请书》,并由三位本校本学科副高(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以上教师(不包括申请人)作为专家对安全评估进行审核、认可并签字后,由学院审批、学院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安全办进行审批、备案,因非防爆冰箱存放化学品而导致安全事故者,上述安全评估专家应负相关责任。

任何情况下,实验室严禁使用非防爆冰箱存放危险化学品。

第三章 常用加热设备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第十三条 实验室常用加热设备严禁使用开放式电炉及会产生明火或赤热表面的设备。

    第十四条 使用烘箱、马弗炉、管式电炉等常用加热设备的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张贴于醒目处,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十五条 使用常用加热设备前,应先检查设备情况,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 使用常用加热设备,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严禁超负荷运转。功率在3kw及以上的常用加热设备,需至动力科进行安全审核后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 烘箱、马弗炉等常用加热设备必须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温度范围使用,并保持接地良好。

    第十八条 使用常用加热设备的实验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第十九条 烘箱、马弗炉等常用加热设备在使用期间,严禁无人值守。如需在夜间运行烘箱、马弗炉等常用加热设备,必须制定值班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经学院、保卫处、安全办审核、备案后,方可操作。含有上述加热设备、24小时全天候运行的实验室须加装摄像头、烟雾报警器等技防设施。

    第二十条 加热操作完毕,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拔掉电源插座。

    第二十一条 严禁在常用加热设备周围堆放杂物,以保证通风、散热情况良好。

    第二十二条 严禁在常用加热设备周围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气体钢瓶等危险化学品。

    第二十三条 常用加热设备的负责人必须经常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损坏零件、线路,确保设备工况良好,杜绝安全隐患。

    第二十四条 严禁私自对常用加热设备进行线路改造。

    第二十五条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常用加热设备必须及时报废。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办法条款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实验室与装备处(安全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yd2221云顶冰箱(冰柜)使用承诺书

附件2:yd2221云顶实验室使用非防爆冰箱存放化学品申请书


网页发布时间: 2018-01-03